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11-29 16:46    来源:龙子湖区纪检监察网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年8月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1.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3年度留置案件办案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

1、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

2、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3、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纳入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75.41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75.41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4.99万元,下降27.03%,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放了2021年文明创建奖金和2019—2021年带薪休假奖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7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4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7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4万元,占10.68%;项目支出156.67万元,占89.3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5.4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75.4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99万元,下降27.03%,主要原因:2022年发放了2021年文明创建奖金和2019—2021年带薪休假奖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99万元,下降27.03%,主要原因:2022年发放了2021年文明创建奖金和2019—2021年带薪休假奖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41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4.85万元,支出决算为17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开支,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运行费用未完成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8.74万元,占10.68%;项目支出156.67万元,占89.3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4.85万元,支出决算为17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开支,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运行费用未完成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7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公用经费1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7万元,比2022年减少120.33万元,下降90.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开支,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运行费用未完成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188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项目支出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部门整体支出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对“留置案件办案专项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90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留置案件办案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留置案件办案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73分。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78.57万元,完成预算的87.3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办理留置案件11件;二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023年已完成既定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经济效益指标设置未细化、量化。二是绩效评价资料基本符合评价要求,自评报告内容简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应及时做好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负责管理人员工作业务水平,确保项目预算任务评价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留置案件办案专项经费”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部门评价报告”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留置案件办案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013-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013001-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0.00

90.00

78.57

10

87.30%

8.73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90.00

90.00

78.57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其他资

0.00

0.00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目标2: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 目标3: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目标1: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目标2: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 目标3: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目标4:办理留置案件3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留置案件数量

3件

11件

20

20


质量指标

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显著提高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性

当年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5

5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率

≤100%

100%

5

5


是否采取必要的成本控制措施

达成预期指标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提升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能力

提升

达成预期指标

5

5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

提升

达成预期指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该指标不适用

该指标不适用

达成预期指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发挥作用期限

提升

达成预期指标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政府满意度

提升

达成预期指标

5

5


公众满意度

提升

达成预期指标

5

5


总分


100

98.73



3)部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3年度“留置案件办案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部门“三公”经费公开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9.86 

5.81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0.86

0.2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00

5.5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00

5.5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6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预算的58.92%;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占3.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9万元,占96.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3年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6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25.58%;较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协助招商引资企业来访发生公务接待支出,我区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外商来区招商考察次数增多。2023年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共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外地客商来我区招商考察。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  5.59万元,完成预算的62.11%;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11.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完成预算的62.11%;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11.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留置案件及监督检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