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6日至5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巡察。8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整改责任
(一)迅速部署到位。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明确“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确保一个都不能漏”。
(二)分解责任到位。制定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责任清单,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挂图作战、对表落实,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整改落实到位。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局党组统筹兼顾,一手抓就业、监察、人事各项工作,一手抓巡察整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二、聚焦问题清单,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一)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区人社局(区就业中心、区人事仲裁院)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局党组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8月21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结合近期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9月18日起组织党组成员开展专题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等内容,并于9月18日、10月17日召开专题研讨。通过学习研讨,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深化,党性觉悟进一步提升,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三是按照支部年初学习目标,制定季度组织生活计划表,及时跟进学习内容,巡察整改期间,共组织党员学习6次,交流研讨3次,在学习理论的同时,通过交流心得,不断推动学习往深处走,往心里走。
(2)区人事仲裁院2022年10月前未与区人社局集中办公,参加支部活动有困难,日常学习多为自学,专题研讨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区人事仲裁院于2022年8月已搬入区政府大楼与区人社局集中办公。二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区人事仲裁院积极参加支部活动4次,参与支部学习专题研讨9次。10月18日,参加区人社局党支部在新马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10月21日,参加区人社局党支部在龙湖公园开展的“社保服务进万家”集中宣传活动。10月22日,结合蚌埠市马拉松持续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活动。10月27日,参加区人社局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教育,开展慰问活动。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区人社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8月21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9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到人。二是9月28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等内容,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思想引领,加大了对现有人员的教育。
3.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4)区人社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缺乏整体谋划。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3日召开党组会听取党组汇报党建工作情况,并对今后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经梳理,目前区人社局党组班子成员仅有2名,已多次向区委组织部和分管区长反映此问题。现有班子成员之间已加强交流沟通,多次谈心谈话,加强协调配合。三是为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划分,局党组调整与明确各部门分工,并完善龙子湖区人社局各部门负责人对应市人社局、区直各部门分工情况一览表,在工作相互交叉时,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4.履行职能责任不充分。
(5)区就业中心人才招聘存在短板,就业政策宣传不及时。
整改情况:积极发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并通过社区网格群常态化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动态宣传企业招聘情况。截至10月底,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05场,服务企业1202户次,同时开展6次线上直播带岗活动。
(6)区人事仲裁院执法队伍水平与当前执法要求不相适应。
整改情况:一是自8月份以来,开展多种形式政策宣传、普法宣传等活动共5场。二是在日常工作之余,组织工作人员自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以老带新,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工作能力。巡察整改期间,开展辖区在建项目执法检查17次,巡查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0户,审查基数申报1071户,涉及职工31166人,均依法责令问题单位整改,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我区营造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7)区人社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0日局党组已经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于10月13日召开党组会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二是2023年2月龙子湖区人社局党组已开展龙子湖区以案示警加强作风建设专项工作,组织开展学习《警示教育读本》,观看警示教育片《激浊扬清》《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开展作风建设教育谈话等;巡察整改期间,结合省市区纪委下发的警示教育相关材料,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典型案例通报2次,传达节前提醒1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的法规制度心存敬畏、模范遵守。
(8)对作风和效能建设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针对该问题对某某某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某某某同志已在2022年10月12日全局大会上做了深刻检讨,同时扣除其当月绩效500元。二是组织效能方面学习3次,分别是8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蚌埠市机关效能问责办法》《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8月23日组织支部党员在支部大会上学习了《蚌埠市机关效能问责办法》《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9月25日在局务会上再次学习机关效能建设文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加强自我管理。
6.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
(9)区人社局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为规范会议记录,局党组制定《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暂行)》、《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暂行)》,明确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规则,并立即更换使用固定页记录本记录会议。二是8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亲自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对局党组成员发言材料、相互批评意见等严格把关,并邀请分管领导参会,会上见人见事,确保把民主生活会开好,达到预期效果。
7.财务管理不规范。
(10)区人社局购买活动奖品无发放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8月22日,财务人员对此次工会活动发放奖品福利情况开展全面自查,经核实,采购慰问物品共18人份,现已全部发放到位,并及时补充奖品发放清单。二是8月2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财务人员进行廉政风险谈话,要求遵守财务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压实工作责任。
(11)区人事仲裁院报销未附发放清单。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对《龙子湖区非进场交易项目采购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进行深入学习。并已按规定将发放清单补附对应账本。
(12)区人社局采购大批物品无比价程序。
整改情况:10月25日组织全局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学习,会上学习了《龙子湖区人社局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龙子湖区非进场交易项目采购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财经纪律意识,并补充了比价单。
(13)区人社局举办工会活动奖品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10月2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41号),重点学习了关于工会活动、职工生病探望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全局工会会费使用,并安排财务人员梳理发放人员和发放金额,规范发放。
(14)区就业中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龙财〔2023〕24号)等文件,加强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加大风险防范力度。投影仪已于2023年9月纳入区人社局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15)区人事仲裁院报销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龙子湖区非进场交易项目采购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深入学习,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已按规定将固定资产补录系统。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16)区人社局议事决策制度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龙子湖区人社局加强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办法(暂行)》,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
(17)区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费返还补发差额未见党组会议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暂行)》要求,制定会议议题审核程序,对提交至局党组会议审议的议题、相关汇报材料及附件严格把关,做好相关会议纪要的留存备份。
(18)区人事仲裁院购置服装未附党组会议记录且没有发放明细。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对《龙子湖区非进场交易项目采购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学习,并已按规定补附党组会议记录及发放明细。
(19)区人社局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不完整。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龙子湖区人社局加强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办法(暂行)》,制定《区人社局会议议题审核表》,规范了“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明确了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
9.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
(20)区就业中心、区人事仲裁院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书记主动与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及时将新入职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到本支部,并按时交纳党费。二是原2名关系留在村(社区)的党员现已将关系转入本支部,并按时参加支部学习和活动,支部对其加强教育管理。
10. 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21)区人社局党支部发展党员审批环节缺失,部分登记表无签字盖章。
整改情况:一是8月18日支委会,对支委工作中存在发展党员程序不清楚、流程不规范进行再次学习,补齐短板,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准确。二是加强对党务工作的培训。9月15日,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9月18日,在支委会和支部大会中传达上述会议中关于如何做好主题教育工作、主题教育工作应该注意的事项等精神。
11.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22)区人社局未见党组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完善《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暂行)》《龙子湖区人社局加强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了专人负责记录相关会议。二是结合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龙子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内控制度细则》,组织分管领导及社保经办人员学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并每月通过业务系统实行监控,核实待遇变动预警信息,及时办结,并按时提取社会保险稽核系统疑点数据,逐一核查并按时反馈处理核查信息。三是因壮大平台公司实体需要,在8月18日,经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同意,区劳动服务公司已经移交给区东方投资集团。
12. 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
(23)还存在理论学习不深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15日召开全局巡察工作专题会议,认真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二是8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报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三是10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要求各部门切实做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四是10月30日召开审议巡察整改报告会,总结巡察整改过程中采用的有效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反馈的1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其中2个问题长期坚持,制定措施38条,建立完善制度6项。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
二是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是坚持求真务实,推动人社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定期梳理、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人社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1599号龙子湖区政府三楼1302室,电话:0552-3040710,电子邮箱:lzhqrsj13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