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6日至5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巡察,8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整改责任
(一)迅速部署到位。民政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5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确保一个都不能漏”。
(二)分解责任到位。制定《第四届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列出责任清单,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挂图作战、对表落实,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整改。
(三)整改落实到位。落实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党组书记统筹兼顾,一手抓常规工作,一手抓巡察整改,坚持“两手抓两手两不误”,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反馈的1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聚焦问题清单,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一)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不系统、不全面、不深入,未见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党组学习记录;学习形式单一,采取开会读文件的方式较多,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提出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措施较少,学用结合不够,学习质量不高,学习效果欠佳;2020年至2022年的党组学习未开展过专题研讨。区低保中心每月只有一次学习笔记,主动学、深入学不够。
整改情况:(1)党组结合主题教育制定学习制度、每月编排学习计划,形式上以集中研讨、观看视频等多种学习方式开展理论学习,严肃认真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2)党组每月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支部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3)低保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部署相关整改工作。每月召开低保中心工作例会,听取各街道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工作。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实。队伍建设标准不高,部分工作人员综合素养有待提升,有的工作人员对待巡察谈话态度不端正,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政治生态环境还需优化。党组班子领导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班子成员分工不均衡、不明确,部门内部存在矛盾、不团结现象。
整改情况:(1)召开党组会议,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并以文件形式予以规定。(2)党组成员加强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了解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引导工作人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营造和谐团结的工作氛围。
3.社会救助和民生保障用力不足。区民政局对养老食堂建设工作推动不够有力。2022年此项工作在全市考核排名靠后,后劲不足。作为十大暖民心项目之一,周边老人对助餐信息了解不多。区低保中心对政策宣传力度不强、形式单一,群众关注度不高,尤其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与村民需求差距大;基层低保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在政策解答时,不能做到通俗易懂,导致群众对政策不能完全理解。
整改情况:(1)养老方面:2023年度民政局积极谋划,认真落实上级规定的助餐任务,均已按标准完成,多次在市级助餐会议中被上级表扬激励。积极利用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平台开展助餐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2)社会救助方面:低保中心利用工作例会,以会代培,宣传政策。另外,通过发放明白纸和流程图的方式让群众更加了解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4.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深入。走访帮扶包保企业,仅按期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走访工作任务,真心真情地为包保企业解决问题较少。与实际工作结合不深。在民政窗口服务、社会救助、民办非企业、养老等方面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1)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落实专人包保企业,开展定期走访制度。(2)完善工作机制,按照“问实情、出实招、建机制”的助企工作思路,明确了以企业有诉、我必有应的助企原则,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3)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能够顺利完成。截至目前已有多名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优化营商环境培训班。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工作不扎实。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18年以来没有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仅仅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3次,并未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没有提出抓落实的具体举措。原党组书记、局长某某2019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未体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保密意识不强,2019、2020年党组均未研究过保密工作。
整改情况:(1)意识形态:2023年党组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报告内容。(2)保密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知识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二是落实保密制度规定,定期开展计算机保密检查工作。购买保险柜存储保密资料,确定专人保管。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有缺位。2018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仅有1次,未传达学习区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监督不够,2018年至2022年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研讨工作3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大多是学习传达文件,针对性不强,学习效果不明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持续,2020、2021年均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整改情况:(1)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及时传达学习区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经常开展谈心谈话。(2)邀请驻纪检组成员列席党风廉政会议,做到常抓常管常严。
2.形式主义还有所表现。区民政局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部分雷同。如某某某与某某某2021年度与2022年度连续两年部分内容雷同,某某某与某某2020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三年部分内容雷同。行政会议记录留有空白,存在后补嫌疑,如2020年8月20日的重点工作会议,社区食堂议题部分留有空白。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会议材料审查把关,避免发言图形式、走过场。(2)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杜绝会议记录留白等问题再次发生。
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发展党员谋划不足,程序不规范。2018年以来未有工作人员主动提交入党申请书,民政局未做党员发展工作;关于某某某(残联工作人员)的《培养确定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缺少要素,其中谈话情况、推优情况、政审审查结论等栏目均未填写;关于某某某的党员材料中缺少入党前的政审结论报告;预审登记表和备案表均填写不完整;2019年12月9日接收某某某为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无签到。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2.党组织生活不规范。区民政局党支部会议记录实到人数与签到人数不符;党课无讲稿;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2021年未见民主评议会议记录;2021年4月、5月、8月、9月、10月支委会会议均未召开;2022年第二、三季度支部党员大会、2022年4月至7月支部大会记录简单,缺少会议要素。
整改情况:(1)明确专人记录党组会议记录、中心组会议记录、党支部三会一课。(2)学习机关工委规范书写“三会一课”记录,要求党务工作者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采取措施扭转“三会一课”不规范的现象。
3.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足。支部对年轻人培养力度不够,对工作人员不够关心,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对自身认识有偏差,要求不严,在行为和举止上与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尚有差距。
整改情况:(1)加强党组书记与年轻干部的谈心交流,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年初组织局全体人员畅谈新年计划,在思想上、行动上关怀年轻干部。(2)做好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记录,为了达到学习效果,要求各党员将理论结合实际工作充分研讨。
4.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2018年5月,三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指出,党的领导意识弱化、政治学习虚化、党员发展停滞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这些问题依然有所表现,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得不扎实。
整改情况:(1)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加强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理论学习。(2)巩固提升巡察成果,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转为主题教育的实际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坚决摒弃“过关思想”,明确责任划分,细化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不断健全长效机制,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变为民政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注重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结果运用长效化,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做到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是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坚持认真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运用整改成果。把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52-3047770;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1599号(政务大楼4楼);公用电子邮箱:lzhqm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