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6日至5月26日,区委派出2个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区民政局以及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区妇幼保健站、李楼乡卫生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东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3家单位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各巡察组信息如下:
组别 |
被巡察单位 |
举报电话 |
来信来访地址 |
区委第一巡察组 |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0552-3010209 |
龙子湖区政府办公大楼 辅楼4楼 区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工作日) |
区委第二巡察组 |
区民政局 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区妇幼保健站 李楼乡卫生院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东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552-3010302 |
龙子湖区政府办公大楼 辅楼4楼 区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工作日) |
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