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夏,男,汉族,安徽黄山人,198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2007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绩溪县荆州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荆州乡监察专员。今年8月10日,受9号强台风“利奇马”影响,宣城市绩溪县东北部普降大到暴雨,受灾最严重的荆州乡3小时降雨量达96.5毫米,山洪爆发、道路冲毁。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遇重大威胁的关键时刻,李夏同志临危受命、抢险救援,在转移群众途中,突遇山体塌方,英勇牺牲,年仅33岁。
李夏同志出生于普通职工家庭,2011年9月通过公务员招考,到绩溪县长安镇工作。李夏同志对党忠诚,始终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无论在哪个岗位、做什么工作,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李夏同志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忘我工作,“工作交给李夏就放心”成为领导和同志们的共识。李夏同志扎根基层,一心为民,为群众办事随叫随到、随到随办,“有事情、找李夏”成为当地百姓的“口头禅”,赢得了群众的信任。李夏同志坚持原则,敢于斗争,担任长安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期间,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问题线索75条,立案审查26起;在全县最偏远的荆州乡担任纪委书记半年内,办结6起审查调查案件。
李夏同志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群众危难时刻冲锋在前、勇于担当、英勇无惧、不怕牺牲,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忠诚的优秀品格,用宝贵生命践行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基层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楷模,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兵,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榜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主题教育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闯出新路,省委决定,追授李夏同志“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向李夏同志学习,学习他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他认真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的敬业精神,知重负重、攻坚克难,高质量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标准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做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学习他心系人民群众、增进群众福祉的公仆情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学习他践行“三严三实”、坚持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观、政绩观、群众观、事业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李夏同志为榜样,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做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李夏同志的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鲜活教材,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守初心、奋发有为担使命,在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中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