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贪婪的欲望,为我的“黑手”带上了锃亮手铐

时间:2022-03-09 13:2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简历:王晓春,男,1974年1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安徽省五河县人。2004年6月入党,1992年4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至1998年1月,历任五河县自来水公司新集水厂仓库保管员、出纳会计;1998年1月至2010年3月,历任五河县自来水公司(2004年9月改制为五河县晶源水务有限公司)财务科记账会计、副科长;2010年3月至2018年3月,任五河县晶源水务有限公司财务科长、主管会计。

处理结果:2018年3月,王晓春因涉嫌贪污犯罪被五河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建议解除聘用合同,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仕途顺利,我却在欲望中迷失

我出生在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庭,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我还有一个姐姐、两个哥哥,对我呵护有加。儿时的生活虽然拮据,但一家人和和睦睦、团团圆圆地在一起真的很幸福很温馨。父母与兄长从小就教育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要坦坦荡荡、清清白白地做人,在他们的谆谆教诲下,一直以来,我奋发图强,成绩优良,并按照他们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

1992年4月高中毕业后,我顺利进入国有企业五河县自来水公司工作。那时候的我意气风发,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脏活累活抢着干,时刻以务实的作风追求着自己的人生价值。2004年,我以优秀的表现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在同年公司改制为五河县晶源水务有限公司之际,被提拔为财务科副科长。在不断努力下,2010年3月,我正式担任了五河县晶源水务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然而随着权力的增加,我的思想却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改变,我的人生也自此发生了质的变化。

手中有权了,人也变得虚伪起来,没事的时候我总爱邀请同学朋友到饭店聚一聚,享受着他人的恭维,以为这样就会被人看得起。但长期的吃请令我捉襟见肘,费用越聚越多,自己又承受不起,我就想方设法的打起了公家的主意。因为对公司财务有一定的管理权,加之自身又深谙财务报销之道,我就在领导签批过的招待费单据中篡改数据,并把我私人餐费发票混淆其中进行处理。第一次的尝试后,我心惊胆战,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竟然没人发现,我反倒沾沾自喜,以致日后的故技重施。一次次的尝到甜头后,我的思想防线开始慢慢坍塌,最后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

穷奢极欲,我为自己的“高明”洋洋自得

2012年4月,长期的贪图享乐使我的生活作风出现了问题。在穷奢极欲面前,我把自己的“高明”手段演绎的“淋漓”尽致。2012年5月,我在一张由公司领导签批过的报销购买U盘费用的单据中虚增了报销工程款的事由,将实际报销金额139元篡改为23139元,并以处理公司费用为由,安排施工单位人员帮助虚开了工程款发票。虚报套取的2.3万元很快便到了我自己的腰包,也很快的被我挥霍一空。

我慢慢的习惯了这种方式,也习惯了这种恶劣手段带给我的奢靡生活,并为自己的“高明”洋洋自得。有了对自己的充分“认可”,我的贪婪愈演愈烈,2014年9月,我再次以篡改报销单据的方式,将公司一笔7.7万元的工程款虚增至17.7万元,仅一次便套取公款10万元。2016年2月,我模仿公司领导签字,并虚构施工单位预借工程款的情节,非法侵吞公司资金5万元。

自2010年起,我利用财务报销审核支付的职务便利,抓住部门账目与公司财务账目互不相通的机制漏洞,先后38次篡改报销单据侵吞公款35.2万元,6次少做收入、多做支出侵吞公款9.5万元,2次模仿领导签字侵吞公款7.13万元,个人直接侵吞公款0.66万元,合计47次侵吞公款高达52.49万元。这个数字使我触目惊心,没想到短短几年的时间里我竟干出了这么多丧尽天良的坏事,我的手段卑劣到了极点,我的罪恶罄竹难书。

深深忏悔,我在犯下的罪恶里痛不欲生

“是什么把我的爱心良知吞噬?是什么将我的老实本分淹没?”被留置调查的二十多个日日夜夜里,我总是辗转反侧。

是理想信念的失守。因为欲望的膨胀,我把自己的小算盘打的哗哗响,却将党的教育培养和组织的关心爱护统统抛之脑后。不注重思想的学习、不虚心接受批评教育、不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以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严重扭曲,丧失了共产党员应有的良知,最终从一个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人,堕落为一个贪婪自私忘乎所以的人。是贪婪欲望的作祟。人一旦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贪婪就会像洪水一样将你淹没。自从担任财务科长后,我经常吃饭喝酒唱歌,整日沉迷于潇洒享乐,以致浑浑噩噩。从最初的虚荣、攀比演变为贪婪,从吃的想比别人好、穿的想比别人好发展到骄奢淫逸,我的生活发生了本末倒置的变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我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频繁的伸出“黑手”,想方设法、肆无忌惮的一次又一次的侵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终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因为我的错误,我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了黑,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为我的错误,伤害了我的家人以及关心爱护我的亲人朋友。我对不起党组织,一路的成长全靠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我对不起父母,他们总是要我堂堂正正做人,我却辜负了他们的教诲,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我对不起家人,我一直是家里的顶梁柱,是孩子心目中的好父亲,现在却给家庭带来了伤害,成了无法偿还的良心债。我愿意接受党纪国法的制裁,愿用真诚与付出赎回我的罪恶,我将痛改前非、涅槃重生,从此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