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5月15日采用“一托4”方式,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区行政执法一大队、区市政所、区环卫所、区绿化所开展常规巡察。
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巡察监督。重点巡察以下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选人用人情况。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整治“四风”情况;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七)行业领域特点方面。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情况。
(八)区委要求的有关事项。
巡察期间,我们将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安排专人接访。区委第二巡察组举报受理电话号码为0552-3010302,举报信箱设置在上述单位门口;来信举报请寄龙子湖区禹王集团大厦3楼区委第二巡察组;接访地点设在龙子湖区禹王集团大厦3楼区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