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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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96万元,增长2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且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近两年均无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78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3.85%,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案件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蚌埠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蚌办发〔2014〕21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4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同比增长25.9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公车总量未发生变化,公车运行费用趋于稳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同比增长38.89%,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办案工作性质特殊,需购置商务用车一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