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反馈机制,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加大办理结果的反馈力度,做到对信访举报件的“闭环管理”。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施行以后,该区纪委监委对实名举报信访件严格按照规定受理、办理及反馈,纠正过去“重调查、轻反馈”的思想,重视做好结果反馈工作。信访举报件在查结后,承办科室按照“谁调查、谁反馈”的原则,在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实名举报反馈率达100%。
该区纪委监委坚持面对面反馈为主,对于有些路途较远交通不方便或行动不便的举报人,反馈人采取上门反馈的措施,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使反馈达到良好的效果。举报人对查办结果不满意的,反馈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和法律宣传。
“实践证明,做好办理结果反馈工作,可以有效化解信访矛盾,降低重复信访,提高群众满意度。”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龙子湖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