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6日至4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部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
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工作深入实际,扎实有力,对我部(文明办)各项工作评价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我们完全接受巡察组对我部(文明办)的巡察评价,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巡察结果。全体干部职工必将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和贯彻落实。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认识。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等方面的问题,我们一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不断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二、对照问题,深刻反思
深刻反思,强化原因剖析。我们于2019年7月12日及时召开了支部党员群众大会,专题学习研究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深入思考、深刻自省。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少说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我部(文明办)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原因,做到统筹安排,一并解决。
三、聚焦问题,严格标准,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扎实整改,强化建章立制。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结合“对标中心找差距,立足自身勇担当”大讨论活动安排,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坚决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扎起制度藩篱,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从制度层面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用行动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
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支部于2019年9月4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成员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廉洁风险等问题,经过认真思考,分别撰写了发言材料。组织生活会上,支部班子成员共查摆出12个问题,提出了12项整改措施;相互批评共提出13条意见,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强化责任担当,从严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按照《龙子湖区宣传部(文明办)巡察反馈整改方案》中明确的问题、任务、责任领导和时间要求,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确保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都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存在集体决策原则淡化,习惯于口头沟通,会议研究问题少,记录过于简单,反映不出决策过程。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议事程序,完善议事会议记录或纪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经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起草的《龙子湖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初稿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讨论,于2019年8月13日修订制定了《龙子湖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明确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通过建章立制,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2.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力。对支部党建工作重视不足,不能充分发挥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引领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从思想上重视党建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支部活动,安排了专人收集整理支部学习记录簿,并保存好所有党建材料,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在组织生活会上强调了支部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找单位的普通党员或一般工作人员谈心,有针对性的做好每个人员的思想工作,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
3.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虽然制定了全区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但未按要求开展督查、通报等落实工作,把抓过了当成抓好了,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政治责任担当精神不足。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全区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的内容,已经制定了2019年的全区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和各党委(工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督查计划,区委宣传部将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组织督查检查组,对各党委(工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和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将督查情况在全区通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量化打分,纳入年终全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切实纠正“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现象,客观公正地评价各被考核单位,不搞平衡,不和稀泥,牢固树立勇于担当精神。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4.理论武装不深入。未见支部专题学习2016年、2017年、2018年“中央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相关资料;学习记录不全、不规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中,董涛和史晨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完全相同,涉嫌抄袭或网载;个人学习笔记过于简单,学习次数偏少。
整改情况:坚持每个月召开2次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在安排支部集中学习内容时,要针对单位工作性质和实际来安排,尽量安排与本单位工作联系紧密的学习资料,做到学习一次就有一次收获,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在中央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的新思想、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加强对支部党员的管理教育,切实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的严肃性和自觉性。对董涛和史晨雨同志进行约谈,直言不讳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严肃要求他们在今后的学习讨论活动中,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待组织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
加强对支部党员理论学习质量的要求,安排专人做好集中学习的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带头做好学习笔记,并注意抽查支部党员的学习笔记,确保支部学习更加规范有效。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5.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务工作弱化,党务工作者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对党建工作的一些基本知识概念混淆;“三会一课”开展不到位,2016年支部学习26次,均为全体党员集体学习,无“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会议记录,无党课内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未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轻描淡写,未对本次组织生活会进行总结,未制定整改措施,表明党的组织机体的修复系统出现病灶。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支部委员的党务工作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联系,尽量安排支部委员们能够参加全区党务工作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党务工作业务能力。2019年7月12日,有2名支部委员参加了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的“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暨党务工作培训会”。
规范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开展“三会一课”活动,认真向其他先进基层党支部学习,丰富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提升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宣传支部在2019年9月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成员共查摆出12个问题,提出了12项整改措施;开展相互批评时,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共提出13条意见。切实规范了组织生活会,在开展相互批评时,敢于讲真话讲实话,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良好效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6.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执行不力。误餐费用超标,虚列人数,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区文明办2016年4月11日报销8人误餐费用220元,餐具5套,2016年5月19日7人误餐费用185元,餐具5套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于2019年8月6日由个人将误餐费用2次共405元上缴到区廉政账户上。
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在明确本单位的报账员和复审人的基础上,同时安排财政局会计对宣传部(文明办)的报账凭证进行审核把关,由部长按规定签字审批后,再实施报账手续。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7.存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对于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流于形式,廉政教育落实不足,未见落实主体责任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宣传支部于2019年5月27日、6月12日和7月12日分别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关于范迪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关于对禹会区在解决一起群众反映迫切诉求工作中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问题的通报》等典型案件,并积极的开展了讨论活动。引导教育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办事,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努力形成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的良好氛围,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位、廉政教育落实不足的问题得到坚决纠正,使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整改
8.漏登固定资产。文明办2014年10月28日报销佳能相机费用6994元,无固定资产登记。
整改情况:强化本单位公共资产管理意识,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台账,所有固定资产全部按要求建档建册,做到款物相符,登记准确无误。文明办2014年10月28日购买报销的佳能相机台账已经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补建了台账。
9.超范围看望慰问。从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看望慰问人数涉及42人次,既有区直部门的,也有乡街的,既有区内的,也有区外的。宣传部看望慰问12人次、费用5700元;文明办看望慰问30人次,费用14000元,且存在重复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省市总工会相关规定看望、慰问本单位生病的干部职工,严禁使用公款看望、慰问外单位人员。对文明办看望慰问存在两次重复报销共1000元的问题,及时找当事人谈话了解情况,并于2019年8月7日由个人退回重复报销的1000元费用上缴区廉政账户。
10.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如零星工程无具体内容明细、零星工程项目无比价程序、分割工程项目进行比价、工程项目验收不规范等。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报销中关于原始凭证的相关规定,报销时必须,发票、单位制作物品的清单明细等统一作为报销的依据,缺一不可。
认真组织学习《龙子湖区限额内工程与服务项目招标工作组织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管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零星工程项目管理运作流程,每年提前着手安排项目计划,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完善零星工程建设管理机制,严格按照《龙子湖区限额内工程与服务项目招标工作组织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金额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工程项目,以及预算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工程咨询、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工程设计等服务类项目,由区招标平台统一招标。对于1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项目,成立2至3人组成的询价小组,询价后报请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形成会议记录),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龙子湖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中关于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相关程序,区文明办(创城办)单项支出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资金款项必须通过部务会(主任办公室)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各类工程项目的实施规范有序。
11.现金发放补助费或慰问金。文明办2017年至2018年报销慰问“身边好人”“龙子湖好人”28人次,费用28000元。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遵守财务制度和财金纪律的自觉性。在今后慰问“身边好人”“龙子湖好人”费用支出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慰问金打卡到本人账户上,坚决纠正过去现金发放慰问金的行为。2019年龙子湖区第二季度“龙子湖好人”和“优秀志愿者”奖励费用,在8月份已经改正为打卡发放到本人账户上。
五、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通过对照检查、集中整改,我部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2-3040289,电子邮箱:lzhxcb@163.com。
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