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以“四化”为标准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时间:2019-06-02 10:57    来源:龙子湖区纪检监察网  

 

案件审理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流程中,处于最后一个环节,它对案件查办的质量起着检验把关的作用。龙子湖区纪委在案件审理中,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不断完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依纪依规开展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切实做到依纪依法办案。

规范审理制度化。制定《案件审理室规范审理工作制度》,从案件质量、办案效率、监督制约、保护受审人合法权益及自我保护等方面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案件审理人制度规范权力行使;案件审理谈话制度规范实体公正;中止审理制度规范程序合理;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规范权责统一。

把好三关效果化。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综合考量执纪执法效果,审慎处理。一是把好事实清楚关。通过客观细致的审阅案卷材料,对影响定性处理的事实和关键情节等重点审核,理清事实。二是把住证据确凿关。审核用以认定错误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可靠,做到认定有据,否定有理。三是把住定性准确关。对政策掌握、处理轻重、处理后效果加以平衡把握。

文书制作严谨化。一份高质量的文书要反映案件的审理过程、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把握及对案件处理的理性分析。本委实行层层把关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文字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疏漏进行审核,有效提升文书的制作水平。

巩固执纪成果化。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执纪成果的关键环节。在监督检查中,针对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职能不清、沟通不畅、要求不严等问题,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及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沟通,及时准确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龙子湖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