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蚌埠龙子湖区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挖严打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出台加强分工协作办法,建立成员单位线索报告制度,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并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落实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任务和线索管理。
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社区“两委”、办事处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等3大类问题。针对重点地区盗采“山皮石”问题猖獗,可能存在国家资源被侵占,个别医疗单位周边秩序混乱,可能涉黑涉恶,予以重点关注、持续发力,打掉扰乱医疗秩序黑恶势力团伙2个,办理盗采山皮石案件1件。
拓展线索来源,建立处置台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利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电话、网站、微信等方式,拓宽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开展困难群众帮扶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件。主动排查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4件,及时办理省扫黑除恶第二督导组移送信访举报件1件。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分析研判,对纪委受理或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查处,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时登记查处。(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