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蚌埠市龙子湖区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机制,有效整合执纪执法机关资源和信息,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反腐“网络”。
健全制度,强化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意见》、《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工作规定》等文件,建立健全和完善情况通报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协同办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机构健全、分工明确、渠道畅通、运作规范”的反腐败协调机制。
注重实效,提升办案合力。进一步推动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成员单位在查办重大案件过程中相互配合,协同办案。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及时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研究会商,协同查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案件查办格局,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着力增强反腐败整体效能。
及时通报,依规依纪处理。审判、检察、公安及其他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对经查证核实案件当事人是党员或人大代表的,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通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收到涉案人员情况通报后,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相关信息。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对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事实的核查结果,依纪依规作出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截止10月底,成员单位共计报送案件线索14件,立案11件,给予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开除党籍6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