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自2016年7月开展“酒桌办公”集中整治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巩固“酒桌办公”集中整治成果,近日,该区开展了进一步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
区纪委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通过检查公务接待情况、报销票据等方式,重点对区审计局、文广旅局、老干局、教体局、工商联、农林水委、信访局、园区办等8家单位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账目进行了抽查,被抽查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未发现“酒桌办公”相关问题。在查阅账目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单位人员出差费用报销中违规多报伙食及交通补助费用”等其他问题,区纪委针对以上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下一步该区纪委将继续加大对“酒桌办公”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务求“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杜绝“酒桌办公问题”。